使 用 往 復 式 劈 半 鋸 (國 產) 和 帶 式 劈 半 鋸 ( 進 口) 的 經 濟 性 能 對 比 1.1 生 產 能 力 :400 頭牛 / 周 1.2 脊 骨 截 面 積 :180 厘米 x 12 厘米= 2160 平方厘米 1.3 帶鋸鋸片和往復式鋸片厚度差 :0.4 厘米 1.4 每 頭 牛 的 鋸 末 損 失 :864 立方厘米 ( 1 公 斤 / 立 方 分 米) :0.864 公斤 1.5 每 周 鋸 末 損 失 :345.6 公斤 1.6 每 年 鋸 末 損 失(52 周) :17971.2 公斤 1.7 胴 體 單 價 :10 元 / 公斤 每年鋸末損失人民幣 (A) :179,712 元人民幣 上 述 數 據 基 于 年 屠 宰 加 工 肉 牛 :20800 頭 每頭牛鋸末損失:8.64元 2.1 往 復 式 劈 半 鋸 投 資 (B) ( 國 產 4,500 元 / 臺 x 3 臺) 13,500 元人民幣/年 2.2 帶 式 劈 半 鋸 一 次 性 投 資(C) 133,000 元人民幣 鋸 條 100 根, 可 用 一 年 (D) 14,000 元人民幣 合 計 147,000 元人民幣 2.3 第 一 年 節 省 A-(C+D-B) 46,212 元人民幣 第 二 年 節 省 A-(D-B) 179,212 元人民幣 鋸末損失收回投資的牛生產數為: (C+D-B)÷8.64 = 15,451頭 上述投資計算并未考慮由于采用國產往復式劈半鋸使肉質變差、高電壓 危險性、多一人操作以及脊背肉損耗大等因素帶來的損失。 |